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文件汇编(讨论稿)
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下周三前将意见反馈系部主任
关于成立院教学委员会暨院教学督导组的规定... 1
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2
关于发放《教学工作手册》的规定... 2
关于教师集体备课的规定... 2
关于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的规定... 3
关于考试的规定... 3
关于评卷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4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规定... 4
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 5
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规定... 5
关于教学状态评估的规定... 6
关于教材使用的规定... 6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院教学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订本规定:
1. 院教学委员会/院教学督导组为同一个班子,两种职能。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由院长、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系(部)主任、教师代表组成。
2. 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院课程规划、教材建设规划以及有关教学规章制度。
3. 院教学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及职责:推荐优秀教材、优秀教案、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推荐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组织策划及评判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进行教师的教学状态评估等。
4. 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能是保证本院教学工作的规范进行,及时反馈教学中的问题和建议,重点对教学质量实施监督。
5. 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内容及职责: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即于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分三次对全院教学进行检查;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状况,每学年每位成员听课不少于6次;参与教学评优工作和教学管理制度及其文件的制定。
6.院教学委员会/院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开会至少两次。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教师年工作量规定如下:
1.担任大学外语(英、日、俄、法、德)本科教学的教师工作量为400学时/年。
2.担任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工作量为360学时/年;担任英语专业、日语专业研究生二外教学的教师工作量为360学时/年。
3.担任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本科外语教学的教师工作量为280学时/年。
《教学工作手册》是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的原初记录,也是我们考察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第一手资料。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环节的管理和指导,特作如下规定:
1. 每学期开始,以系(部)为单位,由各系(部)主任从院教务办公室统一领取《教学工作手册》,填写好相关内容,按每人所带课程,每门一本规定发放。
2. 任课教师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包括学生的课堂考勤(含课堂表现)、平时成绩及工作中的问题和反馈等。
3. 每学期末,任课教师须将《教学工作手册》及时交给各系(部)主任备案。
4. 各系(部)主任须认真检查各任课教师填写的《教学工作手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教学院长并采取措施。
《教学工作手册》作为教师教学工作和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院实行集体备课,目的在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具体规定如下:
1.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每门课程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3次;公共外语以系部为单位每门课程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3次。
2.集体备课由各系(部)主任或某门课程教学小组组长负责组织。
3.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规定教学进度;确定单元教学难点、重点;明确作业布置及批改标准;统一学生的平时成绩标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分析及解决方法等。
4.每次集体备课须作详细纪录,并于每学期末交系部备案。
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是考试工作的首要环节,它关系到整个考试工作能否正常进行,教学任务能否如期完成,因此,特作如下规定:
1.教师命题须遵循5—3—2原则,即基本概念类题占50%,综合运用类题占30%,提高类题占20%;每份试卷题型不少于四种;命题教师须标出评分标准。
2.命题由主讲教师或系(部)主任负责组织,分制A、B两套试卷。有试题库的课程应从试题库里选用试题,所有试题须经系(部)主任审批,由院教务员送印刷厂统一印制。
3.试卷印制好后,由教务员及系(部)主任等专人管理,至考试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
4.发放试卷时领试卷人要进行登记、签名后方可领取试卷。
5.考试结束后,试卷立即收回,并当面进行清点核对。至评卷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
6. 评卷结束后,试卷由院教务办公室统一验收后保管,试卷保存期为5年。
考试主要指期中和期末两次集中考试。根据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外语学院考试工作作如下规定:
1. 认真执行学校的考试规定与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变更考试时间和地点或取消考试。
2. 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过程按照学校有关考纪考规执行。
3.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病缓考,则须提交医院证明),经学院同意并上报校教务处批准,否则,按旷考论处。对考试未过需要重修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对于需要缓考和重修的学生,教务员须在下学期开学初通知到本人,并对学生讲清楚考试的科目、时间及地点。
5. 监考人员须提前按规定时间到院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佩带监考胸牌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对学生宣读考试规则;考前5分钟拆发试卷。考试开始后清点考试人数,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数并按学号排序当场封装,学生不得将考卷带离考场。监考人员须认真填写试卷袋和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连同试卷一并交回院教务办公室,由教务员统一保管。评卷教师须从教务办领取试卷评阅。
附:外国语学院考场记录表
评卷是考试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为保证评卷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对试卷评审工作及成绩管理作如下规定:
1.所有试卷应在考试后密封评阅。
2.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担任相同课程,其试卷实行集体评卷,流水作业。
3.评卷过程应公平、公正,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评分标准。
4.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卷,成绩填表后不得随意改动。
5.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填写试卷分析表和考试成绩表,并在考试结束一周将试卷进行装订、编号后交教务办统一保管。
附:试卷装订内容
(1)总成绩单
(2)试卷分析表
(3)平时成绩
(4)考场记录单
(5)原始试卷
(6)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开展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是对广大青年教师的知识水平、专业功底、口语表达能力及讲课艺术等的综合展示,使其在竞争中交流,在交流中提高。为使这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我院特作如下规定:
1.每两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2.参加人员为我院40岁以下所有教师。
3.评审小组由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4.每次比赛获得一等奖人数为参赛人数的20%;二等奖人数为参赛人数的30%;三等奖人数为参赛人数的20%。
5.比赛环节依照当年相关文件进行。
6.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在之后的评优排序等活动中可优先考虑。
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本,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循教学大纲,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1.课堂教学应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语言应用能力为主,积极发挥教师的组织引导作用和学生的自觉参与作用。
2.课前认真备课,课堂认真授课,上课必须携带教材、教案、教学工作手册等教学文件。使用多媒体手段授课的教师应提前到教室调试教学设备,以确保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3.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能随意调课、换课。如确有需要,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任课教师每学期必须给学生开出一定数量的参考书目供学生课外阅读。
5. 每学期考勤6次以上,布置作业8次以上。
6. 期中考试和平时考试成绩各占学期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7.期末考试前,任课教师必须将学生的平时成绩向学生公布。期末考试前未予公布的成绩不能计入总成绩。
附:平时成绩登记表
教学工作手册
为了了解教师教学的真实状况,加强教学管理与监督,根据学校领导干部听课制的相关文件,学院特作如下规定:
1.院级领导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次。
2.系(部)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次。
3.听课人员按规定填写听课记录。
4.此项规定作为院、系(部)领导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附:外国语学院听课记录表
为配合学校每学期的教学状态评估工作,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改革,根据学校有关教学评估方面的要求,对我院教学评估工作作如下规定:
1. 参加教学状态评估的教师,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2. 评估工作由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承担。
3. 评估方式:
(1)学生评估。由任课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根据学院“评估细则”给任课教师打分。“评估细则”表须由两名教务员同时发放,当场收回并由三名学生计算结果,之后签名封存。学生打分占总结果的40%。
(2)院教学督导组评估。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深入课堂听教师讲课,之后根据听课情况打分,提交给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组成员听课打分占总结果的40%。
(3)综合评议。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经过会议评审,包括查阅、检查参评教师的教案、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以及其它相关评审材料,最后做出评估结果提交学校。综合评议占总结果的20%。评估结果以排序体现。
附:外国语学院课程评估细则表
教材建设是我院教学工作的前提保障,必须保证教材使用及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因此,规定如下:
1.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审查全院教材的使用。
2.各年级平行班相同课程必须使用统一教材。教材的征订与发放由院教务办负责。
3.教材使用首选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补充教材可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国内外优秀教材。
4.选修课和方向性课程教材提倡选用进口的原版教材,所选教材内容必须代表该学科的最新发展方向。
每学年由院教学委员会在听取主讲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所有教材进行一次评估。对不合适的教材要及时淘汰和更换。